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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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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教、科研项目和创新强校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5-03-20 16:32 shengbenban  审核人:   (点击: )

各系、部、附属医院:

为加强教学和科学研究项目的中后期管理,配合项目来源单位对项目的年度检查,规范校、系两级科研管理,及时了解科研人员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科研项目质量,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各系、部对近年以来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2011年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各级纵向教科研项目和2014年立项的创新强校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2(纵向项目与创新强校项目为重复项目的只检查其中一项)。

二、 检查时间

2015年3月—4月

三、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按研究计划要求进行研究的情况及其进度等。任何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开展工作的,必须进行情况说明。

2、阶段性研究成果

提供能够反映项目研究进展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发表或撰写的相关论文、获奖情况或专利申请等。

3、经费使用情况

明确说明经费开支是否按照原计划书列支范围及有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还存在哪些问题。

四、检查形式

采取书面报告检查的形式对项目进行检查,对个别特殊情况的项目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各部门于指定时间内组织自查。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1、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中期检查申报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备查。

2.如需延期的项目,即要填写中期检查申报书,也要填写项目延期申请书。

2、各部门集中将通知要求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6日前报送科研处。

六、检查结果处理

1.对于项目时间已到期,而未申请延期的项目,将由学校发文中止该项目,并追缴已报销使用的经费,停止该项目绩效计算。

2.对于项目时间未到期,而未提交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停止报销科研经费,停止该项目绩效计算。

3.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将继续支付第二期科研经费,并计算本年度科研绩效。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检查工作,认真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电话:2857071 E-mail:sgmcjour@163.com

 

科研处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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